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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额不达起征点怎样代开发票?
问题提交:吉林地税 发布时间:2008-11-03   字体: [ ]  
 
 

  营业额不达起征点怎样代开发票?

  问:我是从事打字复印的个体户,月营业额不达营业税起征点,可我日常经营时还需要发票,怎样到税务机关代开?

  答:吉地税发[2005]72号文件规定:申请代开发票金额达不到起征点的,只代开发票,不征收营业税。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,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个人,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起征点的,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期一并计算征税。

  提示:对不达起征点的个体业户税务机关在认定后,可以提供发票,也可以代开。对用量小的也可到税务机关代开。对于月开出发票金额达起征点则全额征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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